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07 作者:谢青松
广西医科大学文件
桂医大〔2022〕72号
各单位:
《广西医科大学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方案》经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医科大学
2022年12月7日
广西医科大学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要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教育法治建设和教育改革同步协调推进,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办学,积极推进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会议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教育法治建设和教育改革同步协调推进,严格按照《全区高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示范校创建评定标准》,对标对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创建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纳入学校全局工作,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严格监督。
(二)坚持责任分工落实。围绕创建目标,对照评定标准,把责任落实到岗,任务分解到人;各级指标责任单位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合力完成创建工作。
(三)坚持以评促建导向。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为契机,对照评定标准,查漏补缺,把法治工作贯穿到办学治校全过程,规范办学治校行为,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依法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师生依法治校意识和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管理体制和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完善并落实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努力推进学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创建目标
通过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实现依法治校区级达标,并作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予以推荐,最终提高我校法治校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广西医科大学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黄照权 赵劲民
副组长:赵永祥 卿云波 曾志羽 伍伟锋 曾小云
陈兴才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学工部(处)、工会、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招就处、审计处、国资处、财务处、科技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武装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校办与医疗产业经营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离退休工作管理处、玉林校区、武鸣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五象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职能部处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示范校创建工作和顶层设计;统筹安排创建工作相关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审定相关材料;督促督导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对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收集、整理各级指标责任单位关于依法治校达标建设材料和台账资料;制定有关工作方案;组织有关创建工作会议和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各部门间的问题;按申报要求完成创建工作实施情况报告的撰写及自评材料的提交工作等。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10月-12月)
1.成立广西医科大学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要求,启动创建工作;
3.组织开展人员培训。
(二)达标建设阶段(2023年1月-6月)
1.开展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工作。各指标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评定标准逐一落实相应工作;
2.整理台账资料,各指标责任单位按评定标准收集台账资料;
3.填报自评表单,各指标责任单位根据台账资料进行自评打分;
4.撰写实施报告,各指标责任单位对照创建自评表开展自查自评,撰写依法治校创建实施报告;
5.依法治校办公室汇总各责任单位以上资料,形成学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情况报告和自评自查情况表。
(三)自评自查阶段(2023年7月)
对各责任单位依法治校达标建设情况和台账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完善依法治校达标建设情况报告,补充、完善各指标台账资料。
(四)评审验收阶段(2023年9月-10月)
1.成立迎接自治区评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迎接自治区评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3.准备依法治校达标建设评审验收的材料;
4.根据自治区评审验收专家反馈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组织落实整改工作。
(五)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阶段(2023年11月)
组织开展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及评估推荐工作,力争获批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附件: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任务分工表
广西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印发
校对:卢德成 录入:谢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