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30 作者:曾姗姗
中共广西医科大学委员会文件
桂医大党〔2023〕80号
关于开展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和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桂教思政〔2001〕34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7〕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措施》(桂教教师〔2023〕55号)及《广西医科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桂医大党〔2023〕72号)等文件精神,为不断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3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满(含)半年以上的教职工。在职不在岗(含深造、出国进修、挂职等)教职工经所在单位认定,可不参加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广西医科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桂医大党〔2023〕72号)(附件1)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
(一)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开展师德考核工作。
(二)各二级党组织成立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党政领导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同参加的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其中教师、学生代表由民主推荐产生,教师、学生代表人数占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半数及以上。
(三)各二级党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将认定考核等次意见上报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最终审定。经审定无异议后将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存入师德考核档案。
(四)本年度考核在学校统一认证平台,采用线上填报形式进行,具体填报操作流程见附件2。
四、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教师自评按100分制进行评议,学生(科室)、党支部和二级党组织评议按等次进行评议。
(二)在学生(科室)评议项中,凡是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含行政兼课、临床带教教师),此项由学生评议;无承担教学任务的,此项由所在科室评议。
(三)在党支部评议项中,非中共党员教师此项跟随所在科室(部门)所在党支部进行评议。
(四)各单位考核结果优秀率不超过30%。
(五)个人评议、学生(科室)评议、党支部评议等次为二级党组织参考项,以上项目若出现“不合格”选项,二级党组织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须进行情况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如有出现《广西医科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桂医大党〔2023〕72号)中“一票否决”情形的,师德考核等次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五、考核时间
(一)本次考核涵盖时间范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二)考核工作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22日。
(三)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材料审核及返回时间:2024年1月12日前。
六、考核结果上报
(一)各二级党组织完成考核工作后,在系统导出本单位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于2023年12月24日前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校本部综合楼九楼917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mujsgzb@163.com。
(二)考核结果审核及材料返回: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各二级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报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审定后将盖好学校公章的二级党组织考核结果材料返回各二级党组织存档保存。各材料经审定无异议后将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师德考核档案。
七、考核结果的反馈与运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奖评优、干部晋升、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管理的主要依据。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曾姗姗,电话:5320819。
附件:1.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桂医大党〔2023〕72号)
2. 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填报操作手册
中共广西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中共广西医科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印发
校对:王宇清 录入:曾姗姗